北京大学金融科技情绪指数在2018年7月15日跌到了历史最低位。2013年1月到2016年底,该指数的平均值为-5,即媒体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闻报道情绪基本处于平和状态。2017年至今,该情绪的均值为-157,而最近四周(6月24日,7月1日,7月8日,7月15日)的情绪指数分别是-304, -458, -414, -639。
“这种负面情绪的严重程度前所未有。”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沈艳教授撰文称。
7月1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的专题座谈会,针对近期一些地区网贷行业出现的项目逾期增加、平台退出增多、部分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而一些不实传言或不当报道误导社会舆论,造成投资人信心不足,加剧恐慌情绪等情况,会议认为:一是应正确宣贯专项整治政策精神,牢记发展是以规范为前提,整治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而在此之前的7月9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会议认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地区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显著下降,监管制度机制逐步完善,行业无序发展、生态恶化的局面有所改善。但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任务仍然艰巨,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强调,整治下一阶段工作极为关键,各地要加大统筹部署,稳定工作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聚焦重点业态、区域和机构,完善整治方式,强化整治力度,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稳妥有序加速存量违法违规机构和业务活动退出。要加强监测预警,遏制增量风险,广泛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同步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普惠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什么是好的金融监管?
学术界的答案是,能够使金融市场顺畅运转并通过纠正内在市场失灵,特别是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减少市场波动风险。受益于金融监管机构相对宽松的监管政策,中国金融业已走过较奋进的时代,尤其在金融科技领域,一方面市场已孕育出蚂蚁金服、京东金融、度小满等金融科技巨头,已涌现出一批上市机构,如宜人贷、拍拍贷、51信用卡等,另有一批企业即将上市,如品钛等;但同时风险也逐渐暴露,如P2P网贷行业正处于恐慌情绪中。
不得不说,当前的金融监管对于传统金融业务的监管是有效的,至今中国并未发生系统性风险。潘功胜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中央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工作任务。
然而,对于新金融的监管,目前来看,监管能力仍有待遇提升。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学术委员、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廖岷等在其著作《金融科技发展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政策取向》一书中指出,“现有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框架满足的却是以资本充足为核心的风险监管,金融技术本身的重要性和脆弱性并不是其考虑的核心要素。但我们看到,随着技术的进步,其对确保金融机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变得日益重要。未来,对于金融科技的监管,资本、风险、技术三者应该并重,并且技术将是测度资本充足和风险防范是否适当的基础手段。”
该书指出,“我国虽已建立了全国性和地方性的互联网金融协会,但其权威性仍然不够,对市场的规范引领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当前,亟需借助审计、法律、资信等中介机构利率,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形成必要的监督,并成立有影响力的行业协会,通过制定公约加强自律,以规范行业发展。”
针对当前P2P网贷行业数百家平台非良性退出,监管将如何应对?
沈艳认为,当前需要监管部门统一标准,尽快将一部分符合资质要求的平台纳入监管框架并支持其规范发展。在监管备案延期的情况下,可以先采用白名单等制度,帮助公众将优质平台和问题平台做一定区隔,形成稳定预期,避免投资人因恐慌导致全面挤兑、借款人因想赖账而故意逾期、一些平台想逃避责任而故意宣称自己是问题平台。
未来金融监管将向何处去?
“从衡量金融发展的四个维度——深度、效率、可获得性、稳定性来看,近些年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和监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一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旧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根本上要靠深化金融改革。”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任刘鹤在《21世纪金融监管》一书做的序言中指出:
2008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带给金融监管的启示至少有三条:第一,金融监管要有前瞻性。前瞻性是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的生命所在。金融监管者需要对金融风险抱有一颗敬畏之心,提高风险警觉性,不能旨在出现问题后才采取行动,要有预判、有预案。从某种意义上说,监管必须是内生反周期性的,特别是在繁荣时期,金融监管在不受重视时最有价值。
第二,金融监管体系要有适应性,要根据本国金融体系的发展水平、结构变化和风险变迁动态演进,关键是要有效捕捉风险并与时俱进地配置监管资源,使监管能力建设与金融创新相适应。金融监管者需要具备深刻的自省已是和不断改良的能力。
第三,金融监管要“长牙齿”,不能只说不做。金融监管者不能只靠风险提示或道义劝说实施监管,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监管机构的口头警告充其量不过是纸上谈兵。金融危机是一个强大的敌人。要战胜它就意味着监管机构要能够在危机的关键时刻做出不同于市场的独立判断,而不是被市场的意志所左右。这既需要智慧,更需要强烈的使命感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