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法官就是曼哈顿联邦地方法院法官保罗-奥特肯(Paul Oetken)。奥特肯表示,阿里巴巴集团未能展示他有这样的权限,而且也未能拿出“合理的可能性”来表明阿里巴巴币基金会的互动网站被用来与纽约的客户进行交易。
这位法官还表示,阿里巴巴币基金会最终可能会在美国交易所推出加密货币,或者让纽约的一家公司托管其某一个网站,但这些都无大碍。
奥特肯还声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市场的业务、商誉和名誉可能因上述指控的商标侵权问题而蒙受了损失,而中国是阿里巴巴集团的总部所在地。阿里巴巴集团此前曾指控阿里巴巴币基金会损害了其在美国的业务,引发了美国当地的用户对阿里巴巴公司产生了实质性混淆,这些行为违反了美国联邦和州的法律。
目前,阿里巴巴集团在美国的律师还未就奥特肯的上述裁定置评,与此同时,阿里巴巴币基金会的律师也未发表相关评论意见。
除此之外,奥特肯还解除了另一位法官在4月2日针对阿里巴巴币基金会的另一个临时禁令。奥特肯也表示,阿里巴巴理应获得另一个机会来阐述此案属于曼哈顿联邦地方法院管辖的理由。
阿里巴巴币基金会此前已经驳斥,称其并没有侵犯阿里巴巴的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