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北京翠微百货里的一家药店,鸿茅药酒依然是店长推荐产品。(《中国经济周刊》首席摄影记者 肖翊 摄)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侯隽 | 北京报道
4月17日晚,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的通报。通报称,凉城县公安局坚决贯彻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指示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检察机关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同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嫌损害商业声誉案的谭秦东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决定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鸿茅药酒案”似乎暂告段落。
是否构成损害商誉的关键是什么?
4个多月前,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络上发表《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2017年12月,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茅国药”)员工向凉城县公安局报案;2018年1月,潭秦东在广州家中被凉城警方抓获。
谭秦东的代理律师胡定锋称,他从警方处看到一份来自鸿茅药酒供应商的退货声明和笔录,当中提到看到谭秦东网文后退货。胡定锋认为,举证责任在鸿茅国药一方,供应商的笔录是在谭被抓后所做,可信度低,他曾要求对方提供订货合同,及解除合同当时阐述理由的电子邮件、传真等原始证据。补充侦查后,警方也不一定拿出对谭秦东不利的新证据。因为补充侦查的时间有限,如果还有新证据的话,应该在第一次补充侦查的时候就有所体现。
对此,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许浩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要判断谭秦东的行为是否构成损害商誉犯罪,要看他所称的‘鸿茅药酒是毒药’这一说法从专业角度来说是否有合理的依据,是否有损害商誉的故意,以及发布的信息是出于对产业的合理质疑还是发布的虚假信息。”
什么是合理质疑?许浩提供了两个参考依据,一是新闻媒体公开的报道,这是经过相对规范的程序发布的信息;二是权威部门的信息,比如政府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开文件等。只要依据这两类信息,即使评论与事实真相有出入,但是责任也不在评论者,不宜认定是民事侵权,更不能认定是刑事犯罪。
是药不是酒
根据4月16日发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的介绍,鸿茅药酒既不是酒,也不是保健食品,而是拥有“国药准字Z15020795”批准文号的药品,据介绍,其现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
该发言人还表示,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品,因而具有药品的属性,风险与获益并存,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2004 年至2017 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 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但业内就鸿茅药酒的非处方药资格存在质疑。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宁方刚认为,鸿茅药酒配方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且有配方违背中医“十八反”(半夏和附子配伍)、不良反应不明确、疗效尚不明确、不符合非处方药物“疗效确切”原则、临床数据极度贫乏、配方来路不明等问题,他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药非处方药资格重新进行审查。
对此,《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致电鸿茅药酒,对方仅仅是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新闻发言人就鸿茅药酒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并表示“鸿茅药酒并不是毒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称,国家药监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造就鸿茅神话的“蒙派”大师
但是,从鸿茅药酒的各种宣传广告里,消费者却无从知道这款“酒”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甚至很多人对它的了解是其宣传语“南茅台北鸿茅”。
根据媒介智讯的数据,2016年中国电视广告投放额排名中,鸿茅品牌以150.8亿元投放额拔得头筹,同比增长96.4%。
但统计显示,鸿茅药酒的广告宣传在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都曾被通报广告违法,不完全统计的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责成企业对近5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
显然,鸿茅药酒“药品界广告天王”称号实至名归,这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幕后推手又是谁?
资料显示,1962年国营鸿茅酒厂在凉城县成立;1992年鸿茅酒厂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凉城鸿茅酿酒有限公司;1995年与内蒙古金火公司签订全国总经销协议;1997年2月,凉城县政府以鸿茅药酒厂及鸿茅酿酒公司为核心企业,组建凉城鸿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内蒙古金火集团、北京秦吉达企业集团等全资收购鸿茅集团,并组建鸿茅实业股份公司,并将公司总部移师至北京。
这两家公司的老板杜海军和鲍洪升是药圈行销巨头,他们用了几年时间,让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县城“小厂”成为年销售额达十几亿元的“大公司”。
资料显示,鲍洪升担任过护肾宝全国总代理,打响过“美福乐”,策划营销过藏药,还将保健内衣“婷美”卖到过300元一件。他和杜海军、段炬红、乌力吉、吴炳新等创造了保健品行业的神话,也因此成为内蒙古保健品军团的代表人物之一。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从“杨振华851”到三株口服液,来自内蒙古的代理商们孕育了“蒙派”保健品营销萌芽,营销代表作还有太阳神、中华鳖精、哈慈五行针……
由于大城市广告成本高,二三线城市成为“蒙派”营销的主战场。
他们的手法大同小异,选择那些没有实力在央视打广告的保健品中小企业,将产品包给庄家,由庄家做招商,制定销售战略,自己只负责生产。庄家也没有实力在央视打广告,因此到蒙交会上来找各地省代,把产品包给省代,由省代自己打广告、做通路。蒙派营销的产品选择代理商的门槛也比品牌产品低,因此,一些代理商愿意选择蒙派营销的产品。
有业内人士称,中国的地方报纸、地方电视台,包括省级的卫视,1/3到1/2的广告都来自“蒙派”;中国的二流影视明星,主要的广告合同来自蒙派产品。可以说,是“蒙派”产品养活了中国的二流影视演员,也托起了地方媒体的饭碗。
根据其官网介绍,鸿茅药酒覆盖全国省市县乡超过20万家药店,年销售额跻身全国药品零售排名前三。
根据凉城县政府的工作报告显示,鸿茅药业2017年上缴税收达3.5亿元。而整个2016年,凉城县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8亿元,由此可见,鸿茅药酒对于凉城县的重要意义。
目前,这场风波何时平息仍未可知,不过鸿茅国药曾在2017年接受IPO辅导,并希望年产量快速扩张到至少4800万瓶。
4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已组成检查组赴企业,责成企业将近5年来被各地监管部门对其处罚的虚假广告情况及产生原因、不良反应发生等情况向社会作出解释和公开;督促企业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进一步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对已审批的“鸿茅药酒”药品广告进行复核;监督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