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潘思宁再度通过个人媒体账号发声,表示此前提供的证据材料已在本周一出了司法鉴定报告,签名指印确系伪造,景驰科技官方尚未对此事进行持续官方的回复,包括上次那一系列证据被抛来的时候。
以下为潘思宁发文:
本周一(2018年8月6日),本人已取得司法部直属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司鉴院[2018]技鉴字第1018号、1019号两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该院司法鉴定人员前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分别对《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档案材料》和《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挂失更换的工商申请材料》两份文件原始档案材料中的6处本人签名、2处本人指印进行了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上述签名均非本人所写,指印均非本人指印,即:上述所有签名及指印均系伪造。
吕庆、韩旭等人使用上述伪造本人签名、指印的股东会决议及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违法将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本人变更为吕庆,违法挂失补办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等证照,其行为置最基本的诚实信用于不顾,作为创投圈的一员,本人对此深表震惊与遗憾。
本人相信,创业投资之路,诚实信用是公认的基本原则,而法律则是最后的底线。此等违法行为超越了法律这个底线,本人必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绝不姑息!本人也希望能借此,为维护诚实信用的创业环境,为勇于维护自身权利与尊严的创业人士,贡献一份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