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山东省疾病防御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山东疾控中心)在官网发布文章称,已经查明2017年长生生物子公司长春长生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去向,该疫苗已接种超过24万支,涉及超21万儿童。
山东省疾控中心称,早在2017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长春长生公司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后,山东省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停止接种,并在三天内查明了相关批次疫苗的流向、库存、受种儿童及接种情况,封存了该批次未使用疫苗,同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相关负责人称,长春长生公司销往山东省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共计252600支,占全省年使用量的3.96%,流向济南、淄博、烟台、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等8个市。这批疫苗已接种247359支,损耗、封存5241支,涉及儿童215184人,儿童接种信息在预防接种单位均有详细登记。
上述文章中表示,从百白破疫苗事发至今,全山东省215184名接种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儿童中,已有208579人(占总人数的96.93%)使用其他企业生产的合格百白破疫苗,完成后续相应剂次的常规接种。其他6605名儿童将根据接种间隔时间要求等相关情况,陆续开展接种。
2017年在国家药品专项抽验中,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经查明,该批药品生产数量共25.33万支,由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抽样552支,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26万支,现库存186支,销售价格是3.4元/支,该批药品的违法所得共85.88万元,货值金额共86万元。
目前,长生生物的百白破疫苗车间已经停产。7月18日,长生生物因为该事件,子公司长春长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省食药监局决定,对长春长生给予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186支、没收违法所得85万元、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万元,罚没款总计3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