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东方IC状告百度的系列图片版权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百度全部败诉。19起侵权案件共涉及10位东方IC摄影师被侵权作品76张。
海淀法院认为:百度未经东方IC许可,在其运营的“手机百度”客户端中传播涉案作品,使相关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该作品,侵害了东方IC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海淀法院判令,百度赔偿原告东方IC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14423元,单张被侵权图片获赔金额在2000-5000元之间不等。
在版权重视程度不断加深的今天,东方IC胜诉百度一案堪称行业标杆。此次系列判决,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坚定保护知识产权的一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