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易游戏陷入了两起有关“抄袭”的指责中。
一个是《第五人格》,这款最近火热的“非对称性竞技游戏”,因为核心玩法以及人物设定等于《黎明杀机》过于相似,而陷入了“抄袭”的指责当中。当然,网易并没有回避这样的问题,而是很快地进行了回应:《黎明杀机》开发商 Behaviour 的两名制作人将任“玩法顾问”,并对玩法的全球化给予帮助。
第二是“吃鸡”,《绝地求生》开发商PUBG公司对网易的两款“吃鸡手游”进行侵权起诉,称这两类款游戏涉及侵权,要求立即下架。网易也回应道:网易声称自己的《荒野行动》和《终结者2:审判日》都拥有原创自研的游戏引擎。网易不断坚称自己是独创的创新者,不仅如此,网易还叫苦不迭声称自己才是受害者。《荒野行动》和《终结者2:审判日》遭到了恶意抄袭和恶意抹黑,网易将开启维权。
“抄袭问题”可以说是游戏圈内的顽疾了,腾讯虽然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游戏公司,但时至今日也没能摆脱“抄袭起家”的帽子,而其他中小厂商的换皮游戏更是不胜枚举。但真正维权成功的例子少之又少,游戏行业就在你抄我,我抄他的恶性循环中发展至今。
但是,玩家们依然想问,游戏玩法,到底收不收版权的保护?玩法上的抄袭该如何界定?
一个不幸的事实是:如今的法律并未对所谓的“玩法”有明确的规定,游戏圈“借鉴”成风的现象还会持续。
例子不用举太多,过去红极一时的游戏,没有一个能幸免于抄袭的指责。
曾经被讨论烂了的《英雄联盟》与《DotA》的对比,当时双方粉丝为此吵得不可开交,但时至今日,已经很少有人再去旗帜鲜明地指指责《英雄联盟》抄袭了,但毫无疑问的是,《英雄联盟》身上确实有不少《Dota》的影子,而后者对于更早的《澄海3C》也有不少借鉴。
简单点说,五个人一队,推塔推水晶去赢得胜利这个玩法,是百分之百不可能得到版权的保护的,因为类似游戏太多了,谁也没法证明自己就是先行者,并且这一玩法也不属于任何一个个人或是公司。
《绝地求生》与《堡垒之夜》,几乎可以肯定《堡垒之夜》是看“吃鸡”火了之后跟风加入了“逃杀模式”,虽然这两款游戏本来就不是同类型,除了“互相残杀留一个”的设定以外,再无其他相似,但这跟风借鉴的嫌疑是没法洗的。
“借鉴”是全世界游戏圈内逃不了的通病。在国际的法律上,法律游戏商标权,以及自行申请的微创新专利,但是对于游戏所开创的类型玩法,并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
这一方面“纵容”了抄袭行为的出现,但同时,它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游戏圈的发展,否则的话,核心游戏玩法永远只能掌握在几家公司手中,如今百花齐放的局面不可能出现。
“天下游戏一大抄”,已经成为了游戏圈内默认的潜规则,只要你别太过分,大家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顶多是口头上批评两句。至于那些公开跳出来指责对方抄袭的,往往都是被触及到了核心利益,比如蓝洞。
目前市面上你能玩到的游戏,都或多或少有其他游戏的影子在。比如广受赞誉,被评为神作的《纪念碑谷》,实际上大量玩法和建模都参考了《无限回廊》,只不过相较于后者,《纪念碑谷》的画面更讨喜,体验更人性化。
而《星露谷物语》,作者甚至直接表示“想做一款 PC 上的《牧场物语》”。
甚至,当“借鉴”的人多了,类似游戏本身就会成为一个新的品类,比如“类纪念碑谷”“类 COC”,再逐渐发展,就会成为一种游戏类型,到那时,就再也不会有人说你抄袭了,只会说你做了一款“XX”类型的游戏,现在还有谁记得“RPG”起初其实是有版权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借鉴”是件很难避免的事。当下的游戏玩法就那么多种,所有的格斗游戏都有《街霸2》的影子,而《街霸2》诞生之时也面临抄袭的指责;做 MMORPG 《魔兽世界》是绕不开的话题;而《马里奥赛车》是所有道具竞速类游戏的鼻祖。
此外,相较于只有旋律的音乐,只有文字的文学来说,游戏是一门综合的艺术,从画面、配乐、玩法到剧情,大量的元素组合在一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游戏。所以,玩法像 A,画风像 B 的情况就更加难以避免。换言之,你想做出一款和任何游戏都没有一丝相像的新品,几乎是不可能的。
最后,这篇文章不是洗地,而是想说在如今的环境下,想靠法律去界定“抄袭与借鉴”的边界非常困难。并且“借鉴”是一件低风险高回报的事,我拿你的玩法过来改一改,做一些本地化的适配与微创新,就可以赢得不少用户的心,并且几乎不会因为这个问题而受到监管的惩罚,这就导致更多的厂商加入到这一行列中。
当真没有办法吗?其实也不是,这需要厂商们的自觉,同时也需要玩家们对于明显抄袭的坚决抵制,让那些粗制滥造的换皮游戏没有生存空间。
好在对于游戏市场来说,厂商的口碑相当重要,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厂商们无脑抄的现象,某种程度上算是一种市场的自净机制。
“借鉴”不是什么杀头大罪,大家都是这么干的,只是希望厂商们能动动脑子,抄也抄出点新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