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罚单以几乎两倍的金额,刷新了一年前的纪录。去年6月27日,由于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偏袒自家的谷歌购物,在竞价购物服务领域滥用市场竞争地位,欧盟决定对谷歌开出第一张24.2亿欧元(约合27亿美元)的历史最高罚单。
本次的处罚理由颇引人注目:谷歌通过安卓系统强化其在搜索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这意味着欧盟对谷歌的处罚已经从一年前的一般搜索服务,全面升级到移动互联领域。处罚决定称,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要求谷歌在发出此决定的90日内结束非法行为。欧盟将密切监督谷歌的合规,如果谷歌没有确保合规,则谷歌母公司Alphabet将面临每日最高5%(全球营业额)的罚款,谷歌也会面临欧盟各成员国的民事诉讼。
欧委会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Vestager)自上任以来便以作风稳健强势闻名。不论维斯塔格、谷歌的代理律师抑或是参与本案的游说组织负责人,都异口同声地对第一财经记者独家回应称,谷歌在欧盟的遭遇与美欧贸易战“完全无关”。
自去年第一张罚单落槌以来,维斯塔格便在多个场合对第一财经记者称,除了垂直搜索服务安卓(Android)案,该团队还在积极关注搜索广告(Adsense)案进展。“我不能提前判断这个正在进行调查的结果,这将持续成为我们工作中的优先任务。”其发言人再次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谷歌方面表示,将对该裁决提起上诉。谷歌代理律师莫里兹·杜曼斯(MauritsDolmans)对第一财经记者评论称,“我确实觉得罚金毫无理由地高,根本就不应该有罚金。”谷歌发言人阿尔·维尼(AlVerney)则表示:“安卓为每个人都提供了更多选择,而不是限制了选择。我们将对欧委会的裁决提出上诉。”
7月19日,特朗普发推特称,“欧盟刚刚对我们的一家伟大公司谷歌罚款50亿美元,他们占了美国的便宜,但是不会太久。”
罚金只是一个开始
天价罚单往往是最吸引眼球的,这也是所有反垄断案件中最具威慑力的部分。然而,对于产业市场和消费者的实际影响,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在谷歌给第一财经发来的材料中,谷歌CEO桑达尔·皮查伊(SundarPichai)称,欧委会针对的安卓及其商业模式的罚单,忽略了安卓手机与iOS手机竞争的事实,也忽略了安卓为成千上万的手机制造商和移动网络运营商提供了更多选择的事实。他说,世界各地有数百万的企业依靠自己开发的安卓应用为生,数十亿消费者使用着廉价的安卓手机。
维斯塔格则描述说,谷歌的搜索引擎是其旗舰产品。谷歌每年都从广告中获取超过950亿美元收益,比如那些展示给谷歌搜索(googlesearch)用户并让他们点击进去的广告。这些收入很多得益于智能移动设备的兴起。
代表谷歌案投诉方的游说组织FairSearch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谷歌的安卓系统是全球应用最广泛的操作系统,在全球80%的智能手机上使用,并且安卓应用还传导到其他设备上。该组织于2013年3月通过提交一项投诉,提示欧委会谷歌在安卓领域的滥用,引发了欧委会的调查。
虽然在一些市场机构看来,仅从罚单金额来看,50亿美元的高额罚单,就已相当于荷兰每年为欧盟贡献的预算额,也高于美国、中国或其他国家反垄断部门所开出的罚单。
但前述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说,40多亿欧元的罚金只占到今年谷歌预期营收额的不足4%,从百分比上比其他类似案子更低,因此对谷歌并没有什么本质影响。唯一重要的部分是,这个决定是否能让谷歌改变其现有的商业行为。它必须遵守竞争法,允许其他竞争者创新,而不是用垄断力量将他们赶出市场。
该组织的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Chance)布鲁塞尔合伙人托马斯(Thomas)则对第一财经记者评论说:“这个申诉拖了5年,因为谷歌使用了所有手段来拖延,FairSearch最终非常满意地看到这些反竞争的行为都被禁止了。”
托马斯说,这是规范谷歌在安卓相关的滥用行为的重要一步,而在智能电视等领域,谷歌也在用同样的行为阻止竞争。
从一般搜索服务,到安卓生态系统,本次让业界更为关注的是,谷歌的网络广告业务生意庞大。若欧盟对搜索广告(Adsense)案进行调查,对其网上广告作出处罚,料将使谷歌损失严重。对搜索广告(Adsense)业务调查的初步结论是,谷歌也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法。
这一切的背后是持续数年的拉锯战和方向转换,最终欧盟取得突破。比如,2016年4月下旬,欧委会初步认定,谷歌在欧洲移动市场滥用了其主导地位,给安卓设备制造商和网络运营商设置了不公平的限制。欧委会当时向谷歌下达了“异议声明”(StatementofObjections),谷歌有12周时间进行回应。不过,谷歌针对上述指控,迅速在官网回应称:“我们十分重视此事,但我们同时相信,谷歌的商业模式让厂商保持较低的成本和极大的灵活性,同时也能让消费者对自己的设备拥有前所未有的控制权。”
欧盟给出的三点处罚理由
谷歌到底为何受到处罚,这次维斯塔格给出了三点理由。
该案涉及谷歌对于移动设备制造商和网络运营商施加的三种限制,以保证流量引入谷歌搜索。一是谷歌要求设备厂商预装谷歌搜索和Chrome浏览器作为获得其应用商店PlayStore许可的条件;二是谷歌向一些大型设备厂商和移动网络运营商支付补偿,条件是在设备上独家预装谷歌搜索;三是谷歌禁止那些希望预装谷歌应用的设备厂商,销售运行装有安卓系统的可替代版本(即所谓的安卓分叉“Androidforks”)的智能移动设备。
“通过这种方法,谷歌将安卓系统变成一个工具,来加强其在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这些行为已经阻止了竞争对手基于价值来创新和竞争。他们阻止了欧洲消费者获得重要的移动领域有效竞争的福利。这是违反欧盟反垄断法的行为。”维斯塔格说。
而在安卓的市场支配地位分析中,欧委会称,去年的分析显示,在大部分欧盟成员国中,谷歌搜索占据90%的市场份额,而且搜索领域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本次,谷歌在全球可许可的智能移动操作系统市场中(除中国外)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拥有的市场份额达95%。
针对谷歌所称的与苹果iOS的竞争关系,欧委会分析认为,作为一款可许可的操作系统,安卓系统与iOS系统或黑莓系统不同,因为这两种系统仅被纵向整合的开发者独家使用。因此,安卓与iOS或黑莓不属于同一个市场,后两种系统无法被第三方设备厂商获得许可。
此外,根据欧委会调查,谷歌在全球安卓移动操作系统的应用商店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除中国外),谷歌的应用商店PlayStore在安卓设备下载应用中占据90%的份额。这个市场也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而且谷歌应用商店的市场支配地位并不受苹果应用商店(AppStore)的影响,因为AppStore仅能在iOS设备上使用。
面对未来,维斯塔格还谈及欧盟正在进行的相关业务:大数据保护规则以保证数据不被滥用,保证在线平台能够以一个透明的方式运作。
“我们正在进行的工作和今天的决定都基于一个原则,在欧盟,公司必须根据自身价值竞争。所有公司都欢迎在我们的统一市场做生意,但是必须遵守反垄断规则,保护欧洲消费者和有效竞争。”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