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就我本人而言,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都不太热衷于这一投资方式。但是,近年来,纽约合广投资(即Union Square Ventures,简称USV)倒是完成了不少可转换债券融资,以及外汇协议债券融资。就包括我们自己平时参与的种子轮和天使轮融资,都包含不少可转换债券和外汇协议债券。
但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对于创始人来说,这两类债券并不总是最佳选择。至于理由,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公司想要成长就要努力寻求资金支持,但每次拿了投资人的钱,就必须要分给对方股份,所以股份会不断被稀释。对于要推迟发行的债券来说,稀释非常重要,哪怕只是推迟一秒钟。
第二,他们总是故意不说清楚,创始人在股份稀释之后应该拥有多少份额。虽然大多数投资人都会这样,但我不会。我认为,不管公司处于哪一个发展阶段,创始团队都应该确切地知道自己对公司的掌控程度,也就是拥有的份额。但可惜的是,债券把这些通通都掩盖起来了。所以,那些不是很精明的创始人,就会比较吃亏。
第三,他们有时会有一些不牢靠的计划,然后在定价融资崩盘时,让创始人承担后果。这就是债券最糟糕的地方,如果融资还不止一轮的话,那绝对是会出问题的。
第四,他们通常会把创始人放在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上。当那些跟投方看到股权结构表,发现自己拥有的份额没有想象中多的时候,是非常恼火的。他们会开始责怪创始人或者领投方,但说老实话,这种局面不是任何一方的过错,要怪只能怪他们选了债券这种欠缺考虑的投资方式。
有时候,我们会由于领投了这样一轮融资而遭到责骂,但我并不在乎。我在乎的是,目前还是有很多年轻公司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为自己寻求资金支持,这是绝对行不通的。